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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683423079M/2023-01638 发布机构: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阿孪综办发〔2023〕45号 成文时间: 2023-05-30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两镇、各部门:

现将《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阿拉善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优化完善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要求。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实施清单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持续提升 “一网通办” 能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断畅通拓宽政企沟通协商渠道,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修改重要涉企政策文件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建立线上线下政企服务沟通平台,及时处理“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事项,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

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规制度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决策机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推动两镇、各部门依法决策,推进嘎查(社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坚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政治巡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法治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机制。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主动通过听证会、认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

(六)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重大行政决策子平台录入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实施常态化跟踪检查。落实决策后评估制度,在决策实施一定时期后,对决策质量、实施效果、社会影响、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协作机制。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违法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对示范区行政执法败诉案件进行监督。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制定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辨、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诚、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强以案释法。

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十二)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落实《内蒙古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协调制度,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协调性。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状态下征收、征用、救助、补偿法规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拔和紧急配送体系,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十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依法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应急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普及,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十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两镇、嘎查(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依托社会共治,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依法维护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两所联动”机制,建立“两所联防”、“两所联建”、“两所联治”机制。

五、持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十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街接。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盟、旗(区)、苏木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

(十六)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落实行政裁决权利告知、案件办理、审核决定、行政协作、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好行政裁决过程中的权利告知工作。全面梳理本部门本行业行政裁决事项,规范行政裁决环节,强化行政裁决指导,提高行政裁决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十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实现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全覆益。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履行情况台账。

(十八)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参加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查找问题症结,强化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提高出庭应诉能力。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九)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整体效能。完善行政机关审计、财会、统计等专门监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加强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十)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规范开展政府督查,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督查结果运用,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二十一)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盟、旗(区)、苏木镇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力度,加强示范区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二十二)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及应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进政府和公众交流互动。

(二十三)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完善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45”“12388”等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其他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线索投诉举报渠道,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二十四)提升信息化平台建设能力。健全覆盖示范区、两镇、嘎查(社区)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二十五)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健全高效运行的政务数据联动共享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推广应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的一体化建设,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网上监督。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二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两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两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二十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强化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选树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两镇、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工作人员初任、任职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能力水平。

(三十)提高舆论宣传水平。挖掘和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模范,两镇、各部门积极报送信息宣传稿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孪综办发〔2023〕4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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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