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3-00959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7-07 | |
公文时效: |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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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7月7日,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方便社会群众阅读理解,现以问答形式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阿拉善盟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方案的通知》(阿财农〔2023〕369号)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五点。
补贴对象: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嘉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品种:2023年种植的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可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
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当年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当年核定的应享受补贴面积,统一确定示范区当年补贴标准。
补贴面积:以2023年农作物核定供水面积为准。
补贴金额:生产者应享受的补贴金额为生产者核定的本年度实际供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三、起草过程情况是怎样的?
答:按照阿拉善盟财政局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财政金融局联合起草了《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嘉镇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经示范区第7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四、《方案》出台起到什么作用?
答:通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有效应对农资上涨,降低群众生产成本投入,进一步稳定群众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解读人: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局长 马维宁
文章链接: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