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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683423079M/2023-01327 发布机构: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9-01
公文时效:

文字解读:《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阿拉善盟贯彻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发〔2023〕25号)要求,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示范区经济转型升级。

一、实施对象

示范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形成示范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促进示范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到2025年底,力争示范区累计新设小微企业100户以上、累计新设个体工商户200户以上,期末小微企业力争突破560户,个体工商户力争突破1400户以上;市场主体活跃度突破70%。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财税支持体系

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底。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为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示范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税务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健全金融扶持体系

2.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缩短贷款发放周期。

3.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市场主体申报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

4.选取诚信经营的商户推广小额信用、批量准入的授信模式。

5.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与银行金融机构银企对接,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绿色通道。

(三)健全用工保障体系

6.针对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需求量大的领域开展常态化的技能提升培训。

7.就业服务部门积极提供免费招聘信息发布服务。

(四)健全“双创”服务体系

8.为从事居民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

9.为本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帮办、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发挥各类大学生“双创”平台优势,提升大学生创业质效。

10.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转移转化。

(五)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

11.引导电商平台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针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电商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网上经营能力。

12. 落实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六)开展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3.开展旗区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工作。推进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培育乡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4.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带动企业创立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以“蒙”字标认证为牵引打造优质农畜产品品牌。  

(七)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

15.支持打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16. 积极推动发展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乡村旅游宿集群。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入驻旅游驿站、集散中心等旅游聚集区。

(八)实施市场环境优化工程

17.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化准入、退出、许可审批服务。

18.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方式。

19.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20.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行为。

21.规范政府采购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供应商参与门槛,保障个体工商户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九)实施质量管理提质工程

22.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参与餐饮、零售等服务业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个体工商户提升服务质量。  

23.表彰奖励守法、文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推荐优秀个体劳动者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

(十)实施惠企政策直通工程

24.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问情服务”活动,及时掌握并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5.每年举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宣传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走访调研、交流合作、困难帮扶等活动。

(十一)实施“小个专”党建引领工程

26.落实财政支持、党费拨返、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等政策,加强“小个专”党建阵地建设。

(十二)实施法律服务保障工程

27.畅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回应个体工商户合理诉求。


解读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办主任   仲作伟


文章链接: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