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4-00825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10-30 | |
公文时效: |
【通告】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通告
- 发布日期:2024-10-30 11:10
- 浏览次数:
内蒙古启为石油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经查,内蒙古启为石油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内蒙古启为石油有限公司、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阿拉善盟鸿顺矿业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万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通过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公示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483-8641127
联系地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嘉兴路005号
附件: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