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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本网7月22日讯  (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李永桃)连日来,自治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深入呼和浩特、包头、兴安盟、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二连浩特等盟市及部分旗县区,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指导。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暗访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推动各部门立行立改。

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厅于2024年6月下旬至年底联合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城乡垃圾处置、建筑市场和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测数据、毁林毁草等5个方面24项突出问题,采取“边排查、边整治”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纠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斩断不法利益链条,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目前,全区各盟市已组建多部门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印发规范性文件,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厂所、建立垃圾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机制和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全市共排查垃圾乱堆乱放问题222处,其中整改完成158处,正在采取整改措施64处,清理生活垃圾约0.95万吨、建筑垃圾约5.3万吨。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强化全过程管理,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中央和自治区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大起底,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同时,将生态环境执法向乡镇苏木延伸,与乡镇综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打击在农村牧区进行非法生产加工活动、偷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摸排企业46家,发现问题线索433条。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将继续深入各地区监督指导,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成效。”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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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内蒙古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