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4-00720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9-20 | |
公文时效: |
【公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9-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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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排查梳理,确定示范区47家企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现对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
信息来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