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082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2-24 | |
公文时效: |
【公示】嘉尔嘎勒赛汉镇阿格坦乌素嘎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调查成果公示(八)
- 发布日期:2025-02-2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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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开展开发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全盟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一体”的农村牧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阿署办发〔2017〕124号)、《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盟房地一体的农村牧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阿国土资字〔2017〕341号)要求,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结合实际,对嘉尔嘎勒赛汉镇阿格坦乌素嘎查李广喜、李恒玉、布音敖其尔等3宗宅基地开展了权属调查(补充)及修补测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将嘉尔嘎勒赛汉镇阿格坦乌素嘎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拟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对公示宗地拟登记情况有异议的,请本宗土地使用权人或邻宗土地使用权人及宗地所在土地所有权人的法人代表、主要成员或利害关系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进行异议质询。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或质询的,视为认可公示宗地权属调查结果,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宗地进行使用权利总登记并核发证书。
特此公示
附件:嘉尔嘎勒赛汉镇阿格坦乌素嘎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调查成果公示(八)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