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23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开发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4-28 | |
公文时效: |
【公告】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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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镇、腾镇,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示范区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明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人,现将示范区2025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措施,全面排查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强化重点地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备齐防汛物资,全方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序号 | 名称 | 责任区域 | 行政责任人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1 | 嘉尔嘎勒赛汉镇 | 嘉尔嘎勒赛汉镇 | 张 旭 | 嘉尔嘎勒赛汉镇人民政府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2 | 巴兴图嘎查 | 范金玉 | 巴兴图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3 | 乌兰呼都格嘎查 | 邱军美 | 乌兰呼都格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4 | 查汉鄂木嘎查 | 徐锦兰 | 查汉鄂木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5 | 浩依尔呼都格嘎查 | 马 斌 | 浩依尔呼都格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6 | 阿格坦乌苏嘎查 | 王利虎 | 阿格坦乌苏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7 | 塔日阿图嘎查 | 李剑英 | 塔日阿图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8 | 乌兰恩格嘎查 | 何 星 | 乌兰恩格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9 | 阿敦高勒嘎查 | 谢文清 | 阿敦高勒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0 | 科森嘎查 | 彭应胜 | 科森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1 | 厢和图嘎查 | 党建军 | 厢和图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2 | 查汉高勒嘎查 | 唐新天 | 查汉高勒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3 | 呼布其嘎查 | 唐胜年 | 呼布其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4 | 哈腾高勒嘎查 | 乌日根 | 哈腾高勒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5 | 孪井社区 | 赵文军 | 孪井社区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1 | 腾格里额里斯镇 | 腾格里额里斯镇 | 徐 珉 | 腾格里额里斯镇人民政府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2 | 乌兰哈达嘎查 | 李雄鹰 | 乌兰哈达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3 | 特莫乌拉嘎查 | 孟克巴特尔 | 特莫乌拉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4 | 塔本陶勒盖嘎查 | 石荣业 | 塔本陶勒盖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5 | 查拉格尔嘎查 | 达 来 | 查拉格尔嘎查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
6 | 通湖社区 | 史美玲 | 通湖社区 | 党支部书记、主任 |
附件2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行政首长在防汛抗旱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队伍能力建设、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执纪要求等方面。
一、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忧患意识。
二、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抵御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负责督促本地区加强水资源管理,厉行节约用水。
三、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抗旱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地区因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灾、风雹灾害的各项预案(包括运用蓄滞洪区方案等),制定本地区抗旱预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根据本地区汛情、旱情,及时做出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指令。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水旱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防洪和抗旱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七、地方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和有效抗旱,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储备防汛物资(有保管人员名单、物资名称及数量、储备地点、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对重点防护地段按相关要求储备充足的抢险物料,并及时将上述内容上报备案。
九、汛前、汛期、汛后要对责任区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做好本地区防洪规划,逐年提高设防标准,及时修复加固防洪工程险段。
十、对辖区行洪通道(河道)内违规建设的生产堤、引水渠、施工围堰,乱堆乱放砂石料等人为设障行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其在汛(凌)期来临之前清除,确保行洪通道(河道)畅通。
十一、汛期有严格的查险制度,按照下发的值班起止时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值班安排,有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及时传达雨情、汛情、险情和防汛指令,及时报告当地雨情、汛情或险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