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265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5-13 | |
公文时效: |
【公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5-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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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拉善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文件相关要求,经济发展局承担的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483-8333575、0483-8351369
邮寄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原盟委四合院109室、盟工信局219室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盟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等部门对节能审查、验收及用能监管工作不到位,未批先投、未验先投、违规用能问题多发。内蒙古南龙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产,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磺化对位酯技改扩建项目、内蒙古冠士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1500吨K酸改扩建项目等7个项目均未开展节能验收即已投产,涉及能耗48.9万吨标准煤。2023年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金石镁业有限公司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超节能审查批复的0.27倍、0.12倍。 |
整改目标及措施 |
整改目标:指导督促沪蒙能源、金石镁业有限公司2024年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督促未验先投项目进行节能验收。通过季度调度的方式,加强对沪蒙、金石镁业焦炭产品能耗的监管,防止出现焦炭单位产品能耗超出批复情况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盟工信局对沪蒙能源、金石镁业有限公司加强节能监察,要求企业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二是盟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进一步强化新建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从源头上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和节能审查标准。三是盟发展改革委指导督促南龙化学有限公司办理完成精细化学品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在手续全部完善之前,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四是盟发展改革委对未开展节能验收即已投产的7个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违规企业针对有关问题限期整改。深入企业开展摸排,建立验收台账,加快推动企业自主节能验收工作,为后续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盟工信局根据企业生产报表,对沪蒙能源、金石镁业2024年焦炭单位产品能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沪蒙能源2024年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1.44kgce/t,金石镁业2024年焦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2.52kgce/t,均低于节能审查批复值。 二是通过节能专题学习、提醒谈话、指导旗区开展项目审批并制定管理办法,将节能相关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从源头上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和节能审查标准。 三是2024年6月,阿拉善右旗对南龙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责令停产整改,督促办理节能审查手续,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于2025年1月办理完成节能审查手续,2025年4月8日完成节能验收。 四是各旗(区)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节能验收,利元科技磺化对位酯技改扩建项目等6个项目均完成节能验收(内蒙古中高化工1500吨K酸改扩建项目因工艺问题不再实施,经核验已出具相关说明)。盟发改委制定印发系列文件督促各旗(区)深入企业摸排节能验收情况,已建立全盟节能验收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