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672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9-28 | |
| 公文时效: |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25-09-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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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阿拉善盟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此细则。
二、起草过程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经发、财政、社会事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及两镇政府的意见,根据意见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示范区法制审核,形成《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及各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和用水管理。
四、主要内容
该细则共有43条内容,针对总则、水源保护、供水水质管理、工程运行管理、产权和管护维修、供水管理9个方面的问题,均作了具体明确规定。
第一章 总则:明确细则制定目的与依据,划定适用范围,界定供水管理定义,确定纳入规划、首长负责制等核心原则,划分管委会、农牧林水局及经发、财政等多部门职责。
第二章 水源保护、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要求,明确水源与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的6类禁止行为,要求多部门强化水质检测并公示结果,规范开户取水流程,明确污染应急处置。
第三章 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管护主体建立运行与档案管理制度,划分入户内外管道的维护责任,明确设施巡查与维修保养频次,强调水资源按“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分配,明确企业等非生活用水不适用本细则。
第四章 产权和管护维修:按“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明晰不同类型供水工程产权归属,规范管理权变更备案流程,禁止擅自接水、破坏设施,明确施工损坏设施的赔偿责任,规定改装迁移拆除设施的协商与备案要求,确定供水有偿使用与水价制定原则。
第五章 供水管理:明确管护主体保障供水、登记用户、收水费等义务,列出用水户节水缴费、不擅自改设施等义务,规范临时与紧急停水的通知要求,规定新增用户申请与费用承担,要求公布服务热线接受监督,明确管护人员培训上岗与计量、冬季设施保护责任。
第六章 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确定居民与非居民用水分类定价原则,明确分散小型工程水价协商机制,规范水费异议复核流程,要求计量收费,规定水费用途与财务公开监督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明确供水管理人员违规的追责方式,规定单位或个人破坏设施、污染水源等行为的处理。
第八章 附则:明确细则施行时间(印发之日)与有效期(5年),宣布旧细则(腾综办发[2020]6号)文件废止。
解读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 李有宝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