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1-00841 | 发布机构: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字号: | 腾综办发〔2021〕100 号 | 成文时间: | 2021-09-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2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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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综办发〔2021〕100 号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嘉镇、腾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各部、局:
《开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开发区2021年9月26日第9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6日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的实施意见》《阿拉善盟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压实开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以下简称林草湿)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在开发区推行林草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奖惩严明、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9月底前,开发区出台工作方案,落实林草长制工作机构;到年底,基本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开发区、苏木镇、嘎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林草长制责任体系。到2021年12月,开发区全面建立各级林草长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到2025年,林草湿资源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家公益林、基本草原、重要湿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二、建立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开发区设立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总林草长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林草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委员担任,根据开发区林草湿资源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将开发区划分为10个林草长责任区域,包含嘉尔嘎勒赛汉镇和腾格里额里斯镇。每个责任区域分别由1名副总林草长负责。苏木镇级林草长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嘎查级林草长由嘎查党支部书记和嘎查委员会主任担任。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等具有独立经营管理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设立林草长,并接受属地政府林草长的监督管理。
(二)林草长职责
开发区级总林草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林草长制组织实施和林草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督导、总调度。开发区级副总林草长负责责任区域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各级林草长全面履行职责。
苏木镇级林草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林草湿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完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指标任务,组织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问题。
嘎查级林草长承担辖区内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林草湿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和巡查管护工作,组织依法调解嘎查、个人之间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事业单位林草长负责本单位经营区域内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三)分级设立林草长制办公室
开发区设置相应的林草长制办公室,承担林草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落实林草长确定的事项,定期向本级林草长报告本责任区域(行政区域)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下级林草长制办公室抓好各项工作,开展林草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拟定本级林草长制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林草长制督导考核工作。开发区林草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牧林水局,主任由农牧林水局局长担任。设置专职副主任,由农牧林水局1名副科级领导担任,主持林草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为推行林草长制的责任单位,确定1名主管领导、1名干部为联络员。
(四)林草长制责任单位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草长制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将林草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各级办、部、局、两镇政府考核范围;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配合开发区林草长制办公室做好林草长制相关宣传报道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盟检察分院驻孪井滩检查室:负责涉及森林草原类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工作。
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和经济统计局:负责统筹推进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项目,配合做好相关规划衔接等工作,林草湿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
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处置等工作。
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政策,解决所需经费等工作。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负责林草长制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等工作。
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保障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用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确权登记等工作。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组织开展林草湿污染防治,按工作职能做好林草湿污染案件和自然保护地执法工作。
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城镇建成区内城镇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管工作。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物保护工作。
开发区农牧林水局:负责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负责组织拟定林草长制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林地草原用途管制,做好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草原生态修复、质量提升、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负责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指导开发区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着力保障林草生态建设用水,配合做好湿地保护等工作。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开发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林草湿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孪井滩气象站:负责做好森林草原气象服务与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等工作。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
严格森林草原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优化基本草原划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严格执行天然林禁伐措施。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二)加强林草湿生态修复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黄河流域、腾格里沙漠防沙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退化草原改良、退化湿地修复、灌木林平茬复壮为突破口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创新义务植树机制,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督促破坏森林草原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修复义务。支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建设公益林等方式促进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三)加强沙化土地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恢复重建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重点加强腾格里沙漠边缘的治理,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综合治理,巩固沙化土地修复治理成果,逐步恢复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
(四)推动林草产业发展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以特色沙产业、生态旅游与康养等为重点,加快优势特色林草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断优化林草产业结构,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五)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
落实重大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纳入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及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物资储备、专业队伍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和实战演练,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大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建设资金投入,贯彻“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着力提高防治精准化;推动政策性森林草原保险,增强森林草原资源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场站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健全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各地在“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投入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
(七)完善林草湿监测监管体系
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湿资源网络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全区林草湿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草湿监测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提升监测水平。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和管理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采乱挖、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占林地草原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行为。
(八)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
加强护林员、草管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草长和护林员草管员责任,实现林草湿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苏木镇林业和草原工作机构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发区管委会是推行林草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草长制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到2022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草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各级林草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林草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三)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林草湿生态保护和修复,护林员、草管员队伍建设以及林草湿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投入。
(四)强化督导考核
将林草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林草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开发区级林草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草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管理区城内有案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强化社会监督
在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林草长公示牌,标明林草长及其职责、林草湿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林草长制和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林草湿保护发展状况,及时曝光破坏林草湿资源的典型案例。在推行林草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盟委和行署。各林草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前将本行政区域年度贯彻落实林草长制情况报上一级林草长制办公室。
(六)林草长制领导小组、责任区
开发区林草长制总林草长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田学文担任。
开发区副林草长责任区域分工表
副总林长 | 职务 | 责任区域 |
叶建军 |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 浩依尔呼都格嘎查 |
袁德才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 查汗鄂木嘎查 |
陈 军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 阿格坦乌素嘎查 |
额尔登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乌兰哈达嘎查(含国有林场) |
郝有海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特莫乌拉嘎查 |
刘战利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 塔本陶勒盖嘎查 |
姜雪峰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 塔日阿图嘎查、厢和图嘎查、科森嘎查、呼不其嘎查、乌兰恩格嘎查、阿敦高勒嘎查、哈腾高勒嘎查、查汉高勒嘎查 |
周雷文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 乌兰呼都格嘎查 |
唐培新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 查拉格尔嘎查 |
王维乐 |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巴兴图嘎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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