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2-01752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08-16 | |
公文时效: |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2-08-16 20:08
- 浏览次数: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全盟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结合全盟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部署,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石泰峰书记讲话要求,确保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切实打牢思想根基、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2.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在转变思想、破除坚冰上狠下功夫,制定大讨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开门纳谏、研讨检视、整改提升等工作,邀请第三方评测实际成效,检验全盟公安机关大讨论活动成果。
(二)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面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数字公安建设,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迭代升级,更好支撑“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掌上办”。
3.深入推动“不见面审批”改革,按照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升级我盟采取厅局共建模式建设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全盟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人民群众申办频率较高的业务工作需求,不断拓展我盟“24小时警局”“24小时无人车管所”和“平安阿拉善”微信公众号的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人脸识别、实时视频会见等新兴的视频智能化应用技术的建设和应用,将涉密事项和有特殊审批要求事项以外的事项,实现100%“一网通办”、100%“全程网办”、100%“掌上办”,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便利。
4.根据《阿拉善盟大数据中心政务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局需要新建的互联网、政务外网业务信息系统全部申请使用全盟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进行建设,本单位不再单独采购建设互联网或政务外网的服务器设施。同时对于依托政务云建设的业务信息系统,做好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共用的前期规划设计,在平台建设完成的同时即实现与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5.各地各部门动态调整、规范、执行全区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标准,真正实现全区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可跨盟市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修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跨盟市受理、办理,做好“全区通办”。
6.积极深化与盟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与应用,及时构建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进全盟公安机关内外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做到应享尽享、能用尽用。按照厅局共建我盟公安大数据平台的总体规划,在我盟公安信息网用户域内完成本地数据资源汇聚数据库平台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公安厅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安全访问平台将我盟汇聚的数据通过安全通道推送到公安厅警务云平台上布置的全盟公安大数据平台原始数据库,进而依托公安厅警务云平台的运算能力和服务组件完成我盟数据资源向厅级平台的上报和目录注册任务。
7.将全盟公安机关各项工作中涉及的中介服务,全部纳入到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面取消盟旗两级公安机关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实现“一网选中介”。
——扩大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建设与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有效支撑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加强电子印章等基础支撑系统建设,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身份证明类、政府部门证明类材料通过政府部门间系统内部核验,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办理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更多服务事项、更大领域范围的应用。科信部门重点抓好全盟新一代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中,执法办案功能相关的电子签章功能升级工作。积极申请以厅局共建方式完成我盟原有金戈电子签章系统的数据迁移和升级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全盟警综平台电子签章与新一代警综的融合升级,实现PC端和移动警务通端同步审签功能。配合政务服务局完善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安全稳妥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应用。
9.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所做出的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积极落实公安机关制发证件证照电子化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将存量证照、新增证照电子化纳入自治区电子证照库汇聚共享,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并逐步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互信,群众企业办事中可通过电子证照获取信息的对应材料免提供。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中凡涉及营业执照的,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
10.贯彻落实电子证照使用管理办法,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根据审批部门电子证照需求清单、数据资源共享需求清单,梳理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与证照间的关联,推进信息预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共享数据自行复用、个性信息自主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企业、群众只提供一次数据,从“填表”转变为“审表”“补表”。
11.按照公安厅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加快推进公安机关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应用,积极完成公安厅下达的相关建设任务;全面覆盖公安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支撑高频公安政务事项全区一网通办。在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抵押等业务办理中,逐步实现公安机关制发证件对应的电子证照应用和电子资料信息共享。
——持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线下办事“只跑一次”。
12.完善各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优化整合各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将所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出入境事项、涉密事项及有特殊审批要求事项除外)全部进驻公安综合窗口,真正做到群众办事不分区域、一次办成,实现“一窗通办”。将警综平台打造成内网工作平台,整合业务系统外设、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等,为“一窗通办”提供技术支撑。
13.大力推进“一站式”派出所政务服务模式,根据人口、面积、日均办理量等因素,合理布局增设“一站式”派出所,推进更多简单高频的业务延伸至派出所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延伸自助办进企业和社区,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14.最优调整办事环节,推进100%事项(有特殊审批要求事项除外)在窗口办理“只跑一次”。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在新生儿落户,新车上牌等更多事项上实现一次办。大力推行线下政务服务预约办理。
15.各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代办帮办”工作,细化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同步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至少明确1名代办员,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6.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优化服务容错机制,全面梳理明确适用容缺受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调整明晰办事指南。各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并备案实施。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建立完善公安政务服务成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倒逼公安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17.严格落实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服务程序和标准规范,调整完善窗口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评价。将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包括“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反复被差评、投诉,强迫、干扰、威胁评价人的评价行为,甚至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8.加快推进全盟公安业务所涉及的政务所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实时报送评价数据。加快全盟公安信息网边界平台建设,打通各类公安政务服务系统与全区统一平台或其他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的网络壁垒,努力实现数据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下互联互通。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
19.按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印章刻制等业务一网申请、与企业设立登记等环节多项联办、1日办结。
20.按照自治区《推进落实公安12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对全盟公安机关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地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21.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企业注销“一件事”印章等业务与其他业务“捆绑作业”,提供“套餐式”注销服务。
22.依托公安交管三级指挥体系,建立城市交通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民推送各类交通出行信息,改善城市道路拥堵,引导合理出行。
23.进一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推动阿拉善盟高新区设立车管分所,行政权限“应放尽放”,服务触角“应延尽延”。
24.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完善涉及市场主体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协助打击破产逃债、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恶意讨薪等行为,重点加强涉企产权、民间投资、信用融资以及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25.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有效运用柔性执法。在新业态准入和监管领域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清理不规范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涉企行政案件的监督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编制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6.进一步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落实内蒙古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级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强化监管数据对接,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投诉举报等信息接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
27.严格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各警种要开展开门纳谏,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建议,重点围绕企业反应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不低于本警种50%相关业务的政策措施。将公安机关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投资指南》,方便企业关注和投资。
28.优化涉外服务,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涉外服务专栏,整合涉外服务事项,并配合公安厅与全区一体化政务台上涉外服务专栏对接,优化外资企业和境外人士服务。
29.加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通过领导包案、领导接访等方式推动案件妥善化解,采取与警种、部门会商研判、提级侦办等方式方法推动难以化解的在侦待破、存在执法瑕疵、追责问责不到位等引发的“骨头案”“钉子案”办结。
30.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严打涉企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集中开展反电诈等多发性侵财案件、APP分发平台集中整治、“昆仑”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破案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生产经营秩序,选树一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督导检查
31.调整阿拉善盟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等7个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工作规则,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全盟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2.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利用政治督察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督察,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3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群众评价监督、投诉举报。在公安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在公安厅举报中心投诉热线及公安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公众号等投诉举报平台上开通公安政务失信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建立完善企业、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制度,加大对公安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治理。情指中心建立同“12345”热线的对接机制,完善回应企业、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