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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及盟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阿拉善盟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盟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切实把阿拉善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诚信

1.严格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前置审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健全行政执法和监督体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提升行政效能,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任务提示提醒督办制度,持续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行政复议定期通报制度。

2.强化守信践诺。把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和兑现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依法依规保护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党内纪律监督力度,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3.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将有能力、有条件履行,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依规认定和发布失信企业名单,确保名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增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4.推动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应当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全覆盖,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和阿拉善盟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力争做到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十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5.整合归集平台。畅通政务诚信信息归集渠道,整合政府违约投诉窗口、12345热线政府违约投诉专栏、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蒙企通”平台等投诉平台反映的政务失信问题,经各部门核查属实后,及时录入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6.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整治。对嘉镇、腾镇、各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府失信行为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严重失信的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上予以曝光,强化舆论压力,纠正失信行为。

 

7.强化激励惩戒。落实自治区失信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失信行为报告制度。对存在失信记录的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开展示范区政务诚信状况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广泛应用。强化公职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活动时,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公职人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注重宣传报道守法诚信、服务优良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8.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嘉镇、腾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树形象。提高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将诚信建设列入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示范区分校的培训课程。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严格开展公职人员招录、考核、奖励、任用等环节的信用核查,并作为重要依据。

(二)商务诚信

9.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2024年版)》,参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相关要求,及时归集录入示范区信用信息。依法采集、客观记录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10.强化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在科研、知识产权、质量品牌、安全生产、商贸流通、工程建设、水利、交通运输、财税、消费、金融、进出口贸易、家政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守信、失信行为的性质、时效、影响等因素,划分不同等级,定期动态更新。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11.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诚信建设。重点开展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拖欠账款、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偷逃骗税、套取项目资金等失信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涉企技术服务行业信用建设。

12.全面建立行政管理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中央层面523项及自治区范围内设定的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梳理、更新本部门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发布《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申请人浏览、查询、下载。加快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评估和清理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档案,将商户信用承诺以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领域监管信息纳入评价标准,实行诚信企业“亮码经营”。

13.推动信用融资助力诚信经营。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在全国融资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节点阿拉善站和各级各类信用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的融资能力。广泛动员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信用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平台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多维度开发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14.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的协同联动机制,解决“多头修复”“超期修复”问题。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

(三)社会诚信

15.深入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加强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分行业分领域逐步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实行定期动态更新,强化个人信用采集、加工和结果应用,推动个人诚实守信。归集应用个人诚信信息应合法合规,防止信息泄露。对个人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

16.建立失信突出问题发布机制。劳动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互联网、民政、电信等社会诚信建设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各自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医疗行业乱象、评审舞弊、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主动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新闻媒体配合予以公布。

17.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给予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惩戒措施,并采取重点约谈、纠正失信行为、信用修复、达成和解协议、签订信用承诺书、发送监管提示函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对个人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出境和各类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18.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针对近三年内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经营主体和“老赖”建立失信专项治理台账,认真排查失信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惩戒一起,并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19.加强网络媒体诚信建设。注重运用网络资源,在各级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信用公益知识,传播诚信理念,筑牢诚信意识,弘扬网络诚信文化;加强媒体和互联网行业自律,建立完善内部诚信规范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新闻记者借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严格新闻记者队伍管理,营造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提升媒体公信力。

20.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宣传引导和传播推广作用,在主流媒体和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宣传。通过北疆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形式加大诚信典型选树力度,真正把示范性强、影响力大、认可度高、具有标杆性的诚信典型选树起来,发挥典型宣传的正面引领作用,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及时曝光,激发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

(四)司法公信

21.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网上查询、“点对点”推送等司法公开便民举措,开展司法“开放日”“接待日”活动,敞开大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2.从严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拖不决案件线索开展起底排查,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惩治和纠正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3.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对示范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开展立案、撤案专项监督,严肃处理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企冤错案件。

24.严厉惩治虚假诉讼。建立联合防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纠正并曝光一批虚假诉讼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5.开展重点领域执行攻坚。开展涉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老赖”,严肃查办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问题,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利益。

26.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整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定期进行公示,依法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问题。

27.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执法司法质量状况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检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公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用档案,落实司法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司法工作人员离任从业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嘉镇、腾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诚信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嘉镇、腾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工作部署,将诚信建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机制、细化措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按照任务分工主动做好本领域、本单位的诚信建设工作,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动、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宣传教育。嘉镇、腾镇、各部门要调动各级各类资源,大力宣传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诚信建设集中宣传,把党工委和管委会大抓诚信建设、下决心改善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释放出来,把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树立起来。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机制。嘉镇、腾镇、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要将诚信建设作为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组织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等工作,将信用核查、信用监管、信用奖惩措施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在各领域的应用,建立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诚信奖惩联动机制,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水平。

(四)压实各方责任。嘉镇、腾镇、各部门、社会团体要切实履行诚信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做好所联系群众的工作。经济发展局要指导民营企业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监督单位要将诚信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纳入示范区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强化统筹调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各领域牵头单位要围绕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等内容,每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嘉镇、腾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部署、有力推进。

(六)强化督察验收。将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情况纳入示范区依法治区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诚信政府建设督察,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治督察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对嘉镇、腾镇、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或平台监测等方式进行验收,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机制,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各领域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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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