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353 | 发布机构: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6-25 | |
公文时效: |
【公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5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6-2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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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300t/d中水处理装置扩建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 |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300t/d 中水处理装置扩建项目位于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5°6'12.289",北纬37°40'55.687"。 本项目为中水回用系统扩建项目,在莱科公司现有厂区内, 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对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扩建,处理规模为300t/d,采用一级双碱法+三级“斜管沉淀+预处理+RO 膜系统”处理工艺。 本次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00m2,车间共两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水回用系统设施及新建一套三效蒸发器等。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占投资的100%。 | 报告表 | 阿拉善盟蒙环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汇入厂区废气总管,进入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终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沙雨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盥洗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全部由厂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回用水水质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工业用水要求,反渗透浓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做到废水零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和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各池体均采用加盖封闭。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中水回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斜管沉淀污泥、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三效蒸发器蒸发废盐、药剂包装袋、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8331278 | |||||
邮政编码 | 750306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