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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419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7-22
公文时效:

【公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2025年7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7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阿拉善盟鑫晨石油支撑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覆膜支撑剂升级改造项目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西南约10km处

阿拉善盟鑫晨石油支撑剂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阿拉善盟鑫晨石油支撑剂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覆膜支撑剂升级改造项目位于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西南约10km处阿拉善盟鑫晨石油支撑剂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石油压裂剂生产线厂址西北侧,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5°19'55.985",北纬37°52'32.979"。本次技改后年产10×104t覆膜支撑剂,覆膜支撑剂规格:20-40目、30-50目、40-70目、70-140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一车间西北侧新建覆膜支撑剂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 1200m2,其中新建覆膜支撑剂生产线2条,年产10×104t覆膜支撑剂新建1座600m2成品仓库加热搅拌桶2台1座180m3冷却水循环水池原料库、煤气发生炉、危废暂存间、给水、排水、供电、办公等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投资的7.6%。

报告表

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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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无组织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覆膜支撑剂生产线加热搅拌桶属于工业炉窑中的加热搅拌炉颗粒物和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表2、表4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碱法)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筛分、出料等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材清洗、施工现场冲洗废水等,建设单位应在工地上按设计要求建造沉淀池,工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还可以用于道路、堆场泼洒抑尘等。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要加强场地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阿拉善盟众鑫新材料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阿拉善腾格里市政设施经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拉运到嘉尔嘎勒赛汉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絮凝沉淀压滤除渣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运营期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尘灰、脱硫石膏,定期送阿拉善盟众鑫新材料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作透水砖原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棉纱手套、废机油等,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铲车废铅蓄电池定期由厂家过来现场更换,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0483-2222024

邮政编码

750314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