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458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8-14 | |
公文时效: |
【公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2025年8月14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8-1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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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善盟阿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铁矿普查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乌兰呼都格嘎查 | 内蒙古强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阿拉善盟阿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铁矿普查项目位于阿拉善盟阿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铁矿普查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5°20′39.384″,北纬37°48′32.115″。项目勘查面积为9723600m2。主要建设内容:地形、地质测量,设计钻探10眼,进尺2000m,占地面积640m2,探槽20条,占地面积为2651m2。本次勘查区不设置施工营地,勘查人员租赁附近牧户住宅作为生活区。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治理、生态保护和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9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投资的11.88%。 | 报告表 | 内蒙古彦泽科技有限公司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该属于铁矿普查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项目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1500002011022050043873),探矿权人为内蒙古强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面积为9.7236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5年3月21日至2030年3月20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勘察期间的钻探、槽探、土方堆场、道路运输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对土方堆场等易起尘区域应采取苫盖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动力源,设备选型及污染物排放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段)》(GB20891-2014)相应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勘查人员生活污水,该部分生活污水依托租住牧民现有旱厕收集,定期清掏。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勘查期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探槽开挖土方、地质岩样、钻探泥浆及生活垃圾。探槽开挖产生的土石采用可降解编织袋分类包装,依次码放于探槽3-5m外的钻探平台,堆放高度不超过2m,待取样及编录完成后逆顺序全部回填。钻探过程取出的岩心及废弃样品均由探矿单位保留,产生的少量泥浆采取移动式箱体收集,待钻探结束后回灌至钻孔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牧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在勘查期应严格控制在划定的占地范围内,不得对占地范围外自然环境造成扰动和植被破坏。勘查期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迁走遗留物质。探槽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全部回填后播撒本土植物种,恢复植被和景观。钻探区钻孔采用425#水泥进行全孔封孔,孔口作永久性标志(埋桩),并注明开孔、终孔日期、孔号、孔深等进行描红。封孔后对钻探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并在平整土地上撒播本土植物种,恢复植被和景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0483-2222024 | |||||
邮政编码 | 750314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