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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1683423079M/2026-00100 发布机构: 腾格里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字号: 孪财发〔2026〕3号 成文时间: 2026-03-11
公文时效: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嘉镇、腾镇人民政府,示范区各委、办、部、局,黄灌中心:

为加强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家具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内财资〔2025〕1347号)、《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和《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阿财资规〔2023〕3号),结合办公设备改革管理的要求和示范区实际工作需求,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现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3月11日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规定》(阿财资规〔2023〕3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用资产配置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示范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主要包括《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表)所列资产品目。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因保密、救灾、维稳等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是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规定包括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要求等内容。

(一)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

(二)价格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履行审批手续。

(三)最低使用年限根据资产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资产使用的底线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第六条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对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资产,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配置。应当配置国产化的办公设备,按照保密机要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公共服务保障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和更新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第八条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各项资产配置。

第九条 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现有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须按照《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及盟级、示范区资产配置管理相关规定按程序履行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孪财函发〔2025〕13号)同时废止。


附表: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单位:元、年

资产名称

最高实物量标准

最高价格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台式计算机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正式聘用人员的台式计算机加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数量不超过2台,单位可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在不超过人均数量上限的情况下,酌情调整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配置比例。其中便携式计算机不超单位编制人数的100%。
因特殊业务用途需要使用的计算机等通用类办公设备数量单独核定。

5500
含正版操作系统、基础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6

便携式计算机

8000
含正版操作系统、基础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6

平板电脑

按需配备

5000(含配件)

6

A3打印机(含一体机)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12000

6年或达到打印数量上限

A4打印机(含一体机)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40%

4000

票证打印机

按需配备

3000

高档复印机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30000

速印机

编制人数在50人(含)以上单位可配备1台

50000

传真机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如配备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应相应减少传真机数量。

3000

6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能)

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1500

8

电视机

按需配备

5000

8

扫描仪

普通平板扫描仪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如配备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应同时相应减少扫描仪数量

2500

8

高速文档扫描仪

7000

8

录音笔

按需配备

3000

8

摄影机/手持云台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5000(含配件)

8

单反照相机

每个单位限购1台

15000(含镜头等配件)

8

投影仪

可移动投影仪

每个单位可配1台,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不超过5台。

10000

8

固定投影仪

每个会议室可配1台

26000

8

空调

1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m²以下

2000

8

1.5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m²-20m²

2800

8

2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m²-30m²

5000

8

3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0m²-50m²

7000

8

办公面积超过50㎡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直饮水机

按需配备

15000

8

办公桌椅

厅局级

参考标准:
厅局级干部办公室:可购置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处级及以下干部办公室:每人可购置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全屋可购置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会客室等办公场所按需配备。

7000

15

处级及以下

3000

15

沙发(含茶几)

厅局级

6000

15

处级及以下

4000

15

桌前椅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600

15

文件柜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1000

15

保密柜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3000

15

会议桌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50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15

会议椅

按需配备

600

15


应当配置国产化的办公设备,价格上限标准按照保密机要部门的规定执行。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音频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编辑:
信息来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