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6-00100 | 发布机构: | 腾格里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文字号: | 孪财发〔2026〕3号 | 成文时间: | 2026-03-1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3-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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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镇、腾镇人民政府,示范区各委、办、部、局,黄灌中心:
为加强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家具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内财资〔2025〕1347号)、《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和《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阿财资规〔2023〕3号),结合办公设备改革管理的要求和示范区实际工作需求,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现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3月11日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规定》(阿财资规〔2023〕3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用资产配置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示范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主要包括《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表)所列资产品目。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因保密、救灾、维稳等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是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规定包括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要求等内容。
(一)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
(二)价格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履行审批手续。
(三)最低使用年限根据资产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资产使用的底线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第六条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对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资产,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配置。应当配置国产化的办公设备,按照保密机要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公共服务保障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和更新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第八条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各项资产配置。
第九条 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现有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须按照《阿拉善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23〕22号)及盟级、示范区资产配置管理相关规定按程序履行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孪财函发〔2025〕13号)同时废止。
附表:
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单位:元、年
资产名称 | 最高实物量标准 | 最高价格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 |
台式计算机 |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正式聘用人员的台式计算机加便携式计算机的人均数量不超过2台,单位可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在不超过人均数量上限的情况下,酌情调整台式计算机与便携式计算机的配置比例。其中便携式计算机不超单位编制人数的100%。 | 5500 | 6 | |
便携式计算机 | 8000 | 6 | ||
平板电脑 | 按需配备 | 5000(含配件) | 6 | |
A3打印机(含一体机) |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 12000 | 6年或达到打印数量上限 | |
A4打印机(含一体机)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40% | 4000 | ||
票证打印机 | 按需配备 | 3000 | ||
高档复印机 |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 30000 | ||
速印机 | 编制人数在50人(含)以上单位可配备1台 | 50000 | ||
传真机 |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如配备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应相应减少传真机数量。 | 3000 | 6 | |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能) | 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1500 | 8 | |
电视机 | 按需配备 | 5000 | 8 | |
扫描仪 | 普通平板扫描仪 |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如配备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应同时相应减少扫描仪数量 | 2500 | 8 |
高速文档扫描仪 | 7000 | 8 | ||
录音笔 | 按需配备 | 3000 | 8 | |
摄影机/手持云台 | 每个内设机构(处、室)可配置1台 | 5000(含配件) | 8 | |
单反照相机 | 每个单位限购1台 | 15000(含镜头等配件) | 8 | |
投影仪 | 可移动投影仪 | 每个单位可配1台,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不超过5台。 | 10000 | 8 |
固定投影仪 | 每个会议室可配1台 | 26000 | 8 | |
空调 | 1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m²以下 | 2000 | 8 | |
1.5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m²-20m² | 2800 | 8 | ||
2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m²-30m² | 5000 | 8 | ||
3P,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0m²-50m² | 7000 | 8 | ||
办公面积超过50㎡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 | — | ||
直饮水机 | 按需配备 | 15000 | 8 | |
办公桌椅 | 厅局级 | 参考标准: | 7000 | 15 |
处级及以下 | 3000 | 15 | ||
沙发(含茶几) | 厅局级 | 6000 | 15 | |
处级及以下 | 4000 | 15 | ||
桌前椅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 600 | 15 | |
文件柜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 1000 | 15 | |
保密柜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 3000 | 15 | |
会议桌 |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 50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 15 | |
会议椅 | 按需配备 | 600 | 15 | |
应当配置国产化的办公设备,价格上限标准按照保密机要部门的规定执行。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修订《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音频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