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3-01546 | 发布机构: | 腾格里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1-02 | |
公文时效: |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 发布日期:2023-11-0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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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供热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恢复供暖正常运行。
一、起草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意义
(一)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
(三)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统一指挥、协同应对。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等级分类,由相应级别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发挥属地的主体作用,各相关单位、供热单位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本级供热保障应急预案。按照供热事故等级实行示范区、供热单位等供热保障应急指挥体系分级响应。
三、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清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对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启动应急机制
供热事故发生后,经示范区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完成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要求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机制按照事故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响应处置,三级响应处置和四级响应处置。
文章链接: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