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3-00946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7-07 | |
公文时效: |
文字解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7-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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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提升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根据《2023年阿拉善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阿农牧发〔2023〕68号)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植户,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户,以及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 不予补贴的情况
方案中对已由畜牧养殖使用的耕地(包括畜群草库伦)、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耕地用途已改变的,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三、补贴品种和标准
2023年当年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央当年下拨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除以核定的应享受补贴面积,统一确定示范区补贴标准。
四、补贴面积及金额
以2023年农作物核定供水面积为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按验收合格种植面积计),种植户应享受的补贴金额为种植户核定的本年度实际供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实施地力保护面积×每亩补贴标准,有机肥补贴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比例享受(每亩使用量最高补贴70公斤)。
解读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牧林水局局长 马维宁
文章链接: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023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牧林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