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1683423079M/2025-00551 | 发布机构: |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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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 发布日期:2025-06-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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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为切实加强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示范区制定了《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现将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与依据
(一)制定背景
随着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三资”规模逐渐扩大,但在管理过程中,部分嘎查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资产监管不到位、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成员利益。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制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政策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二、政策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示范区行政区域内的嘎查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嘎查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嘎查”),以及实行嘎查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两镇农牧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发展办”),覆盖示范区农村牧区“三资”管理全主体、全流程。
三、核心内容解读
(一)总则:明确管理主线、原则与职责分工
1.工作主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三资”管理全过程,确保“三资”管理工作与国家战略、民族工作要求相契合。
2.关键概念界定。明确“四议两公开”具体流程(嘎查党支部会提议、嘎查“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后续民主决策提供操作依据;清晰定义“三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各类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及自然资源(土地、森林、草原等)。
3.基本原则。确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安全高效,权责明确、分级管理,资源集约利用、资产保值增值四大原则,作为“三资”管理的根本遵循。
4.职责分工。明确示范区农牧林水局负责指导监督,镇政府及所属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负责本区域日常管理,同时要求镇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三资”管理单行或并行制度,嘎查可直接执行镇级制度或细化制定本级制度并备案,形成“三级联动”管理体系。
(二)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收支与投资
1.预算决算管理。嘎查需按年度编制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预算编制遵循“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且预算、决算方案均需经监委会审核、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后报镇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向村民公开,监委会负责监督预算执行。
2.收入管理。明确嘎查收入涵盖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等各类款项,要求所有资金必须纳入集体账户核算,委托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或第三方财务公司管理(第三方管理时镇相关部门需全程监管);收入缴存需提供完整依据,减免收入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3.支出管理。严禁现金交易、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日常开支按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明确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嘎查三级审批权限,放宽嘎查常规支出额度以保障正常经济活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需专项管理,嘎查干部补助实行“定额补助,实报实销”。
4.对外投资管理。嘎查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前,必须进行专业评估,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政府审核备案,确保投资安全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资产管理:明确分类、流程与监管
1.资产分类与计量。将集体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且集体资产按成本计量。
2.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建造、购置、登记、入账需严格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提供完整会计资料(如付款凭证、发票、合同等);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承包出去的固定资产需在合同中明确折旧费提取方式。
3.资产清查与登记。嘎查需分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专人管理,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对捐赠、资助、“一事一议”等形成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4.资产经营与处置。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售原则上需公开招投标、招租或拍卖,期限不超法定期限;资产经营流转方案需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报镇政府备案,监委会全程监督;大宗资产产权转移、非货币资产核算等需专业评估,评估结果公开,特殊情况可由评估小组评议(成员不少于9人,村民代表过半)。
5.项目资产管理。项目资产实行“归口管理”,遵循专款专用、预算控制、效益最大化、公开透明原则;建设期间镇、嘎查需专人监管,竣工后及时移交嘎查管理,项目归属部门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
(四)资源管理:强化登记、流转与使用
1.资源台账建立。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等资源建立台账,嘎查设置登记簿,记录资源名称、权属、面积等信息,及时更新变更情况并留存电子文档与图片资料。
2.资源承包与租赁。家庭承包的土地需签订合同并颁发经营权证书,确权后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允许抵押、担保、流转;非家庭承包的资源需制定方案,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合同期限不超法定期限;公开协商承包的资源,承包费由双方议定,招投标承包的需公开竞标,嘎查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3.工程建设与建设用地管理。嘎查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投标,禁止私自建设或强行承接;集体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收益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集体福利等,不得用于干部报酬、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
4.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登记备案制,嘎查与受让方签订统一流转合同,录入“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并报镇相关部门备案,合同变更及时更新。
(五)财务管理:规范核算、人员与系统
1.会计核算与票据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和记账凭证填制;明确收入、支出票据粘贴顺序,建立健全资产、负债、资源明细台账,定期打印装订会计资料;嘎查收入需使用统一专用收款收据,由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负责收据申领、保管等。
2.印鉴与信息系统管理。财务印鉴实行“专人保管,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财务负责人印章”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在空白资料上使用印鉴,丢失或变更印鉴需按程序处理;镇政府委托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指定专人管理“三资”监管系统,定期测试、升级、备份数据,严禁泄露账户信息。
3.财务人员管理。嘎查需配备会计、出纳员、报账员,人员任用实行“回避制度”,会计需具备专业能力与执业资格,会计与出纳不得兼任,人员调整需履行交接手续(专项工作小组监督,移交清单签字确认);鼓励嘎查外聘财务人员或外包财务工作,明确合同内容与双方权责。
4.报账管理与培训。报账员实行定期报账制,负责填写报账单、收集整理财务凭证,及时报账并更正不真实、不合法单据,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镇、嘎查需将“三资”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日常工作,提升人员专业能力。
(六)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保障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1.财务公开要求。嘎查需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活动及账目,公开内容涵盖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资源发包、工程招投标等事项需专项公开;结合示范区实际,财务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形式以公开栏为主,辅以广播、网络、会议等。
2.公开程序与监督。财务公开需完成记账、结账、填制公示表格等流程,纸质资料嘎查与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各存一份;镇政府要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对不及时、不全面的责令整改,整改情况报示范区农牧林水局备案。
3.监委会职责。嘎查需依法成立监委会,成员需政治觉悟高、办事公道、有专业知识;监委会接受农牧部门指导监督,向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监督重大财务决策与财务公开,对开支有异议需提交会议讨论或报镇政府裁定,不得干扰正常工作。
4.民主决策。嘎查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员聘用、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两镇、各嘎查需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原则上每笔会计业务需附“四议两公开”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适用于农田水利、道路修建等公益项目,需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监委会全程监督。
(七)收益分配:规范顺序与比例
1.分配原则与前期准备。收益分配遵循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坚持发展优先、按股份分配、民主决策;分配前需准确核算收支、清理财产与债权债务、制定分配方案,捐赠、赞助、财政项目资金不计入当年收入。
2.分配顺序。收益分配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公共服务)→提取应付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按股份分红的顺序进行。
3.分配比例与奖励。公积公益金、福利费计提比例原则上不超当年可分配盈余的30%,后续可根据经济发展、公益需求等调整;对为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可按章程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给予报酬奖励,或单独制定奖励办法。
4.分配方案制定与审核。理事会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比例等,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方案制定与分配;方案需经理事会和监事会商议、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镇政府审核后公开(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镇政府审核方案,保障公积公益金、福利费合理使用及成员收益分配权,监事会全程监督。
(八)债权债务管理:严控风险与规范处置
1.债务管控。嘎查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垫付税费、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确需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需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进行项目评估,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2.债权管理。嘎查出借资金需评估,签订合同、制定还款计划、提供担保,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严禁私自出借集体资金与财政资金。
3.登记与核销。嘎查需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及时公开债权债务情况;对无法收回或无需清偿的款项,需经理事会提议、成员(代表)大会通过、镇政府审批后核销,不得私自决定减免。
(九)审计监督:确保合规与安全
1.审计职责分工。示范区农牧林水局监督指导审计工作,镇政府负责所辖嘎查审计,对股份经济合作社至少每年全面审计一次,示范区农牧林水局按计划进行全面审计或抽查、专项审计。
2.审计配合与整改。嘎查需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提供资料与情况,不得阻挠审计;审计单位需向村民公布审计结论与决定,嘎查需认真执行并及时整改,对审计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合同管理:规范签订与履行
1.合同签订范围。嘎查在资金借出或借入、对外投资、资产(建设或购置或租赁或处置)、资源(承包或发包或租赁或流转)、土地征占、项目资产建设等行为中,需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价格、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2.合同期限与程序。合同期限不超法定期限(耕地承包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资产租赁不超20年);签订、变更、解除合同需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嘎查签合同,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合同纠纷与清查。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终止合同并逐级申请协调,或提起诉讼;嘎查需对合同造册登记、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跟踪服务,每年全面清查,及时清收到期款项,纠正违规问题,杜绝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4合同存档。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双方、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会计各一份),纳入档案管理,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达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要求。
(十一)档案管理:保障资料完整与安全
1.档案范围与存放。“三资”管理档案包括经济合同、财务计划、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由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统一专室专柜存放,整理归档,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2.档案借阅与保管期限。查阅已归档资料需经批准并办理手续,阅后及时归档;财务档案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如年度财务报告、合同、会计档案保管或销毁清册)、30年(如会计凭证、账簿、移交清册)、10年(如银行余额调节表、对账单)、5年(固定资产卡片账,报废清理后)。
3.电算化档案管理。加强会计电算化软件“文档资料”保存、数据备份、账簿打印,会计年度结束备份两份电子档案分别保存,所有档案造册登记;外聘财务人员或财务公司的,需在次年6月30日前移交上年度财务档案至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不得由外聘方保管。
4.档案销毁。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的,编制销毁清单,报镇政府批准后,专人监督销毁,监督人员签字并归档清单。
(十二)法律责任:明确违规后果与追责
1.保护集体“三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没收集体“三资”,不得非法利用“三资”担保。
2.责任人追责。嘎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若存在违反“三资”管理制度、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处置“三资”、索贿受贿等行为,由镇政府、农牧林水局或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整改;情节较轻的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打击报复与监管追责。对检举揭发者打击报复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镇综保中心(或经济发展办)财务人员、委托代理记账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指导监督不力,或违反系统操作规程、造成资料丢失/设备损坏的,追究责任,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三)附则:明确冲突处理与生效时间
1.冲突处理。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新制度、规定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
2.生效与解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由阿拉善孪井滩农牧林水局负责解释;原《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孪农发〔2024〕80号)同时废止。
四、政策意义与实施建议
(一)政策意义
1.规范管理流程。《制度》对“三资”管理的预算、收支、投资、资产处置、资源流转等全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操作标准与审批程序,解决以往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的问题。
2.保障成员权益。通过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收益分配等制度设计,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收益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
3.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强化“三资”监管,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与资产保值增值,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助力乡村振兴。
4.防范廉政风险。明确各方权责与法律责任,加强审计监督与民主监督,从制度层面防范“三资”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确保集体资产安全。
(二)实施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会议、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镇、嘎查干部及村民宣传《制度》内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执行能力与村民知晓度、参与度。
2.细化配套制度。镇政府需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三资”管理单行或并行制度,嘎查根据需求细化本级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3.强化监督检查。示范区农牧林水局与镇政府需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4.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提升“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文章链接:内蒙古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农村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